案例分析

案例:被告人打赏主播的赃款是否予以追缴 案例分析   [2022-08-17]   

李某职务侵占案

审理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  由: 职务侵占罪

裁判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裁判要旨

被告人给主播刷礼物打赏形成的是无偿、单务合同,是赠与法律关系。主播在获得高额打赏的同时未付出相应的劳动,不是善意取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相符。被告人向直播平台的充值的赃款属于应予追缴的范围,应当予以追缴。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珠海碧优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大区出纳、为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市碧桂园”)提供财务核算服务的职务便利,利用所持有的公司齐鲁银行账户和渤海银行账户的制单盾和复核盾,通过SAP企业的管理系统,采取申请监管资金、虚假申请资金下拨、篡改资金下拨单、资金划转等方式,将泰安市碧桂园、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资金共计48264303元转至个人账户,用于打赏主播、游戏充值、娱乐消费、偿还个人借款等。截止至案发,李某已将涉案资金全部挥霍。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5月9日在“珠海碧优”济南大区负责人丁某某、袁某某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李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李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自游戏平台和主播打赏账户冻结的资金应当作为赃款赃物追缴,并以此作为对被告人李某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是:请求追究被告人李某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用于主播打赏、充值游戏的赃款应予追缴,李某已经挥霍无法追缴的部分请求责令退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李某担任珠海碧优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碧优公司)济南大区出纳、为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市碧桂园公司)提供财务核算服务。在此期间,被告人李某利用上述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所持有的公司齐鲁银行账户和渤海银行账户的制单盾和复核盾,通过SAP企业的管理系统,采取申请监管资金、虚假申请资金下拨、篡改资金下拨单、资金划转等方式,将泰安市碧桂园、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资金共计4826.4303万元转至个人账户,用于打赏主播、游戏充值、娱乐消费、偿还个人借款等。截至案发,李某已将涉案资金全部挥霍。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5月9日在珠海碧优公司济南大区负责人丁某某、袁某某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宋晓理处扣押鲁AF38289宝马牌轿车一辆(系李某将侵占的部分公司资金借给宋晓理购买),发还给珠海碧优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经鉴定价值43万元。被告人李某尚有4783.4303万元未退赔。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2020)鲁0191刑初206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十万元;冻结的被告人李某账户中的资金、随案移送的赃款发还给被害单位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案移送的其他物品(附件1详见移送物品清单)、查封的沂水县北方明珠三期F区7号楼2单元401室依法处置后发还被害单位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安机关冻结的直播平台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账户380.6559万元、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账户1540.2503万元、北京瓦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账户177万元、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账户54万元、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账户2.1186万元、今日头条有限公司账户26.9502万元发还被害单位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赠与高昱潇的54581.2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资金仍不足以偿还被害单位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损失的,责令被告人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给泰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安机关冻结的游戏平台南昌市如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兰茵(天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乾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灼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初心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仙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程游戏有限公司、广东安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虫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有限公司、上海班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六六九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广州呗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尚趣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游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宏建、叶梦佳、徐向阳、李雅婷的账户解除查封。

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李某职务侵占4826.4303万元中,43万元已发还珠海碧优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剩余赃款应当继续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被告人李某赠与他人的款项应当依法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

(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审判人员

一审法院合议庭成员:何道云 张希田 王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