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网购商品缺斤少两,消费者能否得到多倍赔偿
案例分析 [2023-03-17]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上购物早已屡见不鲜。但是到货后,你会称重吗?货物缺斤少两又该怎么办?
案情概要
黄某在金玉水产公司经营的天猫网店购买阳澄湖大闸蟹,在收货时,黄某发现金玉水产公司邮寄的大闸蟹缺斤少两。黄某认为金玉水产公司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金玉水产公司对其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
黄某在收到大闸蟹后向金玉水产公司反映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且双方据此进行了多次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金玉水产公司认可存在“几率性”缺斤少两的可能,据此可以认定金玉水产公司出售的大闸蟹存在缺斤少两这一欺诈消费者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金玉水产公司应当按照黄某花费费用的三倍对黄某进行赔偿。
案例来源:(2022)鲁06民终754号民事判决
案由: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提示: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一旦发现商品有质量、缺斤少两以及其他与卖家描述不符的问题,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并与卖家、网购平台进行沟通、处理。如不能通过与卖家协商、平台介入处理,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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